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定就是我们的吗?未必吧。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很多人结婚后介绍自己的另一半时都会说:“这是我的老公,这是我的老婆。”可真相是他们真的是谁的谁吗?都不过是彼此的“临时工”罢了。人生不过几十年,再好的伴侣不过是彼此相伴几十年罢了,这几十年里相濡以沫的,可以说是彼此的,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的很可能过几年就是别人的了。
曾在一次聚会上,听到一位数十亿身价的成功人士发自内心的感慨。“拥有者都是笨蛋,贪恋者都是脑残,只有使用者才是高手。”
回到家后还在反思他说的这句话,感觉他说得确实有道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过程,好像大家都在千方百计地巧取豪夺,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全部据为己有。得到以后便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个是我的,那个是我的,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再反观我们正在经历的这个世界,无论是父母还是儿女,无论是伴侣还是亲朋,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必须对我们誓死不离,更没有一个人有义务为我们服务一生。
我们现在会觉得我们已经拥有的很多东西是我们的,其实只不过是暂时为这个世界保管着罢了。
比如我们的车子,房子和票子,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什么都带不走。
再比如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说法,我们曾为此而活得特别累。但真相是就连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说法都不是我们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说法也终将不同或慢慢消逝。
参加过葬礼就会知道,除了至亲没有几个人会为死去的那个人真正伤心,他(她)的葬礼只是很多人难得的一次聚会罢了。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只关注自己,只是我们很多时候把自己看得太高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罢了。
再来说说房子,这是中国大多数家庭最大的投资。我们现在买的房子算是我们的吗?
可能有人会说肯定是,那就太可悲了,产权证上明明白白写着只有 70 年产权。可我们真的会在这里住满 70 年吗?
一般一个小区入住后 20 年就会变得破败不堪,有能力的人基本都会转手卖掉换新的房子,而没有搬走的就真的能住满 70 年吗?这样算起来和租房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提前缴纳了 70 年的租金罢了。
这样算下来,与其提前缴纳那么多年的租金,把自己未来几十年的收入都提前支付给地产商,不如拿这些钱来租房住,一到两年换一个新小区换个新的环境。
试想一下,房东几百万买下来的房,几十万装修好,再摆上最新的家私和电器,我每月万把块钱就可以租下来,住腻了就换,感觉特别好。你能说这房子不是我的吗?在租赁期间,我和房东的待遇有什么不同?他租了 70 年,而我是一年年租罢了。
思念及此不禁想起当代住世佛陀于《世法哲言》中教诫我们的:“学识之门,并非专学,古文如是,大学亦复如是,学识宝库之门户,乃文化知识与社会存在物及意识之交合分别所得,唯立大学之博士,而弗解社会物法之质,是为书呆,何成门梁之入耳。”
社会上有很多人都认为,读完了大学就是有知识的人,或者成为硕士、博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知识分子了,但佛陀认为,博士、硕士也有可能只是一个书呆子,是一个亳无用处的人。因为学识之门并非专学、无论是古文也好,我们当今大学里学的现代科学、文学也好,都是一个道理。
任何知识,只要是能真正用之于社会、利益于人类、有益于自我,才能叫真知实鉴,它包括文化知识与社会实践,即包括待人、处事、接物、事业、科研等等,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再结合自己的思想,互相混合在一起,融会贯通,然后得出来的总和。假使唯一的只是知道书本知识、学校知识,而不了解社会、不懂得万事万物的处理方法,并顺乎逻辑的去处理,而只从书本教条中去寻找相应实践的方法,那么他绝对是一个书呆子,这种人是没有任何本事的,也就是说没有真知实鉴,没有对学识真正入门,没有启用于学识。
很多东西我们只要转换一下思维角度就会发现“万物不为我所有却皆可为我所用”,比如我们所学的知识,比如朋友的关系、资源、物品、钱财和权力,只要我们有本事将其借来用那就是我们的。
所以说拥有者不用那就是白白的拥有,只有使用者才是真正的拥有者。但即便是这样的拥有,依然还是“如梦如泡如幻”。因为,当我们撒手离开这个世界时,我们无法带走人世所拥有的一分一毫。
因此,真正的人生赢家是能将世法所拥有的一切福报转换为学佛修行的所用,以世法之有去服务大众,利益社会,构筑出世之功德,最后求得解脱轮回,这种拥有,这种使用才是价值最大化的,最有意义的拥有和使用。
撰稿/在路上
编辑 /西边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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